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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小寨乡孙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繁胜违纪违法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冀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2-07 14:21:24 阅读量:460



日前,冀州区纪委监委对冀州区小寨乡孙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繁胜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繁胜违反《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的规定,在其承包的本村30余户村民一般耕地上种植草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繁胜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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