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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委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冀粮公司、丰和粮库公司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冀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8 09:09:52 阅读量:137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6日下午,区委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组(以下简称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党组、冀粮公司、丰和粮库公司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专项巡察组组长董运盛主持召开与区发展和改革局范庆国等党组同志及冀粮公司和丰和粮库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区委巡察办主任李金存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专项巡察组组长董运盛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范庆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冀粮公司、丰和粮库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也作了表态发言。

区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付冰及有关同志,区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成员、区丰和粮库有限公司、区冀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同志们出席会议。

李金存同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查找粮食购销系统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大政方针一项一项变为实际行动、实际成果。要把握形势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委专项巡察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与被巡察党组织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董运盛同志指出,一是提高政治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此次专项巡察是对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作出的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二是突出政治巡察,围绕“六看”开展监督工作。一看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二看粮食储备管理职能责任落实情况。三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四看粮食购销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安全风险情况。五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六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区委专项巡察组开展工作。

范庆国同志表示,按照省市区三级联动巡视巡察要求,开展冀州区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刚才巡察办李主任、区委专项巡察组董组长分别就做好本次专项巡察工作,讲了上级要求、部署和要点,同时从更高的站位上深入阐述了巡视巡察的政治意义。刚刚丰和粮库苏凤宪经理、冀粮公司张长禄经理分别代表两个企业进行了表态发言,为把本次专项巡察工作做好,下面我从以下4个方面做个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接受监督。

本次专项巡察工作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购销系统做出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大背景下开展的,粮食储备工作对国家重大安全有重要意义。同时作为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应当无条件的、自觉地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希望大家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本次专项巡察,通过本次巡察能够彻底暴露问题、整改问题、治治病,更好的促进粮食购销系统工作的开展。

二、高度配合,提供保障

首先发改局涉及到的各股室以及丰和粮库、冀粮公司两个企业均要如实提供工作开展的档案资料和台账,虚心接受监督。二是办公室、两个企业要将刚才董组长提到的开展巡察工作需要的办公室、办公用品等配好、配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发改局粮食储备股作为联系部门,要牵好头,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和进展及时与专项巡察组做好沟通,相关股室及两个企业全力做好配合。四是要正视问题,要以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三、领导带头,强化纪律

 在巡察组巡察期间,党组成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工作配合上、在反映问题上、在调查座谈上一定要积极主动,起到带头作用。任何人要加强巡察纪律意识,要实事求是,不得违反有关纪律,不得阻扰、混淆巡察工作开展。作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诚恳接受区委专项巡察组的政治体检,同时刚才丰和粮库、冀粮公司两位负责人也表了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本次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四、立行立改,转化提升

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到位,能够及时补救的立即补救,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在以后的工作中,把巡察组和上级的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巡察期间设专门邮政信箱:衡水市冀州区纪委监委转区委专项巡察组,邮编:053200,手机:16631810813(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jzqwxc001@163.com,联系信箱: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门口、冀粮公司门口、丰和粮库门口。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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